# 114-C304-01-01-1501-01G-0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馥邑京華社區拆除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星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929,297
原始預算
$ 95,929,29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109
機關代碼 A.1.2.2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109
傳真號碼 (02)22404922
電子郵件信箱 ag0977@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26
原公告日 115/02/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工務職安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2150元
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15/03/13 12:00
開標時間 115/03/13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1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3萬2,125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國土管理署及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一、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二、地點:本分署工務職安科(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費用:標單費新臺幣(以下同)300元,郵資250元,設計圖費1,200元,郵資400元。 四、方式: (⼀)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其它】: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9,592萬9,297元整。 三、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nlma.gov.tw) 【採購金額說明】 一、花蓮縣馥邑京華社區拆除工程發包施工費為9,328萬5,000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 二、主權段1190、1191、1194、1274、1274-1、1274-2、1275、1276等地號土地由本工程洽辦機關(花蓮縣政府)洽地主同意出租供作工程臨時用地,得標廠商應於簽訂工程契約前(如非歸責得標廠商因素,經洽辦機關同意得展延至開工前),逕配合洽辦機關並受其委辦完成該土地租賃,並與地主簽訂租賃契約(詳招標文件參考附件10),其租金依租約採代收代付,相關周邊土地委辦租用費用為264萬4,297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履約時,價金如有調整依租賃契約並依洽辦機關有關規定辦理) 【115-02-26第1次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115年2月13日第1次招標公告之【備註】押標金有效期誤植,更正為:「..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 二、依投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及同條第2項「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規定,本次僅補正招標文件資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未改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3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5109
機關代碼
A.1.2.2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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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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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402911#5109
傳真號碼
(02)22404922
電子郵件信箱
ag0977@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26
原公告日
115/02/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工務職安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2150元
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15/03/13 12:00
開標時間
115/03/13 14: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1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3萬2,125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國土管理署及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一、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二、地點:本分署工務職安科(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費用:標單費新臺幣(以下同)300元,郵資250元,設計圖費1,200元,郵資400元。 四、方式: (⼀)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其它】: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9,592萬9,297元整。 三、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nlma.gov.tw) 【採購金額說明】 一、花蓮縣馥邑京華社區拆除工程發包施工費為9,328萬5,000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 二、主權段1190、1191、1194、1274、1274-1、1274-2、1275、1276等地號土地由本工程洽辦機關(花蓮縣政府)洽地主同意出租供作工程臨時用地,得標廠商應於簽訂工程契約前(如非歸責得標廠商因素,經洽辦機關同意得展延至開工前),逕配合洽辦機關並受其委辦完成該土地租賃,並與地主簽訂租賃契約(詳招標文件參考附件10),其租金依租約採代收代付,相關周邊土地委辦租用費用為264萬4,297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履約時,價金如有調整依租賃契約並依洽辦機關有關規定辦理) 【115-02-26第1次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115年2月13日第1次招標公告之【備註】押標金有效期誤植,更正為:「..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 二、依投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及同條第2項「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規定,本次僅補正招標文件資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未改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3 12: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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