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g0977@nlm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工務職安科)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1樓簡報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3萬2,125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國土管理署及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一、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二、地點:本分署工務職安科(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費用:標單費新臺幣(以下同)300元,郵資250元,設計圖費1,200元,郵資400元。
四、方式:
(⼀)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其它】: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9,592萬9,297元整。
三、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nlma.gov.tw)
【採購金額說明】
一、花蓮縣馥邑京華社區拆除工程發包施工費為9,328萬5,000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
二、主權段1190、1191、1194、1274、1274-1、1274-2、1275、1276等地號土地由本工程洽辦機關(花蓮縣政府)洽地主同意出租供作工程臨時用地,得標廠商應於簽訂工程契約前(如非歸責得標廠商因素,經洽辦機關同意得展延至開工前),逕配合洽辦機關並受其委辦完成該土地租賃,並與地主簽訂租賃契約(詳招標文件參考附件10),其租金依租約採代收代付,相關周邊土地委辦租用費用為264萬4,297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履約時,價金如有調整依租賃契約並依洽辦機關有關規定辦理)
【115-02-26第1次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115年2月13日第1次招標公告之【備註】押標金有效期誤植,更正為:「..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
二、依投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及同條第2項「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規定,本次僅補正招標文件資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未改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