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g0977@nlm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300元整,請⾃備零錢。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路60-2號(B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工務職安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分署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三)營業範圍涵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公會
(本案免申請拆除執照)
二、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執業技師組織聯合技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或執業技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2.地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工務職安科))
3.費用:標單費300元。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請自購回郵浮貼) (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工務職安科)。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三、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投標說明。
四、如有基地現勘需求,請聯絡花蓮縣政府范技正03-823051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