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100-02-02-0000-005-04 已決標公告

中央空調各層風機及低壓配電盤更新汰換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源茂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80,000
原始預算
$ 8,486,000
底價金額
$ 7,800,000
決標折數
92.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琇蓬
聯絡電話 (02)22402911#1028
機關代碼 A.1.2.2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人 游琇蓬
聯絡電話 (02)22402911#1028
傳真號碼 (02)22404922
電子郵件信箱 popoyu@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約新臺幣286萬元;後續擴充項目:空調配電盤及相關附屬設施遷移更新汰換;後續擴充期間:原契約工程驗收合格前,合計採購金額為1,134萬6,000元(8,486,000元+2,860,000元=1,134萬6,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23
原公告日 112/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150元,請⾃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31 09:00
開標時間 112/10/31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拾貳萬元整(票據受款⼈: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採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分署(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詳如安裝需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有效期限內之「甲級以上(含)電器承裝業」並兼具「乙等以上(含)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二)並檢附以下證件: 1.電器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領標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32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發包)。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8,486,000元整。 三、押標金:新臺幣420,000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押標金 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另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 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2年12月30日(預定決標日112年11月30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四、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採最低標決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有效期限內之「甲級以上(含)電器承裝業」並兼具「乙等以上(含)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二)並檢附以下證件: 1.電器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文件 六、其他:(1)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電話02-22402911轉1010、傳真02-22404922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北區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cpami.gov.tw)。(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 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4)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1121020第1次更正公告:投標須知第三十七條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規定,備註(2)未採線上繳納者,其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向本機關出納單位繳納,出納單位應製發收據送交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3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琇蓬
聯絡電話
(02)22402911#1028
機關代碼
A.1.2.2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人
游琇蓬
聯絡電話
(02)22402911#1028
傳真號碼
(02)22404922
電子郵件信箱
popoyu@cpam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7.電力排除項目HS 8537 開關盤、配電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約新臺幣286萬元;後續擴充項目:空調配電盤及相關附屬設施遷移更新汰換;後續擴充期間:原契約工程驗收合格前,合計採購金額為1,134萬6,000元(8,486,000元+2,860,000元=1,134萬6,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23
原公告日
112/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150元,請⾃備零錢。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31 09:00
開標時間
112/10/31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拾貳萬元整(票據受款⼈: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押標金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發包)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採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分署(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詳如安裝需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有效期限內之「甲級以上(含)電器承裝業」並兼具「乙等以上(含)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二)並檢附以下證件: 1.電器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領標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32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發包)。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預算金額:新臺幣8,486,000元整。 三、押標金:新臺幣420,000元整(票據受款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押標金 連帶保證書機關填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另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 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2年12月30日(預定決標日112年11月30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四、決標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採最低標決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有效期限內之「甲級以上(含)電器承裝業」並兼具「乙等以上(含)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二)並檢附以下證件: 1.電器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 4.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會員證明文件 六、其他:(1)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電話02-22402911轉1010、傳真02-22404922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北區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cpami.gov.tw)。(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 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4)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1121020第1次更正公告:投標須知第三十七條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規定,備註(2)未採線上繳納者,其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逕向本機關出納單位繳納,出納單位應製發收據送交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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