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303-01-04-9108-311-0 已決標公告

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陸景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48,480,000
原始預算
$ 1,309,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5.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3128
機關代碼 A.1.2.2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3128
傳真號碼 (02)22404922
電子郵件信箱 ag0977@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0,49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6.1考選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9/26
原公告日 114/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08 09:00
開標時間 114/10/08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內政部國⼟管理署暨所屬各機關⼯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符合以下新建工程及既有植栽養護工程者,允許五家以內廠商共同投標: 1.新建工程: (1)個別廠商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2.既有植栽養護:園藝服務業。 (二)符合兼具新建工程及既有植栽養護工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工程,因本工程施工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後續採最有利標決標,洽辦機關不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4年11月30日(預定決標日:114年10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一、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二、地點:本分署工務職安科(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費用:標單費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郵資250元,設計圖費1萬1,700元,郵資400元。 四、方式: (⼀)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其它】: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13億900萬元整(新建工程:13億865萬元整;既有植栽養護工程:35萬元整)。 三、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若有依投標須知規定減收押標金及保證金,應依本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共同投標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四、本案分為新建工程及既有植栽養護工程,採合併招標、分訂契約辦理。 (一)新建工程由得標廠商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簽訂契約。 (二)既有植栽養護工程由得標廠商與考選部簽訂契約。 五、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nlma.gov.tw) 【114-09-26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本案提供「投標須知」附件1「投標廠商各行業應繳驗之證明文件」之園藝服務業資格誤植,特此修正如下:「十、園藝服務業: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包含A102080園藝服務業,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納稅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三、依投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規定,本次補正招標文件資訊涉及廠商資格認定,故延長等標期,其截止收件時間:114年10月8日上午09時00分;開標日期:114年10月8日上午10時00分,其餘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3128
機關代碼
A.1.2.2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聯絡人
欉先生
聯絡電話
(02)22402911#3128
傳真號碼
(02)22404922
電子郵件信箱
ag0977@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70,49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6.1考選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9/26
原公告日
114/08/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0/08 09:00
開標時間
114/10/08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B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內政部國⼟管理署暨所屬各機關⼯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符合以下新建工程及既有植栽養護工程者,允許五家以內廠商共同投標: 1.新建工程: (1)個別廠商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2.既有植栽養護:園藝服務業。 (二)符合兼具新建工程及既有植栽養護工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工程,因本工程施工無採用特殊工法、技術或設備,且後續採最有利標決標,洽辦機關不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4年11月30日(預定決標日:114年10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一、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二、地點:本分署工務職安科(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費用:標單費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郵資250元,設計圖費1萬1,700元,郵資400元。 四、方式: (⼀)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其它】: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13億900萬元整(新建工程:13億865萬元整;既有植栽養護工程:35萬元整)。 三、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若有依投標須知規定減收押標金及保證金,應依本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共同投標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四、本案分為新建工程及既有植栽養護工程,採合併招標、分訂契約辦理。 (一)新建工程由得標廠商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簽訂契約。 (二)既有植栽養護工程由得標廠商與考選部簽訂契約。 五、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檢舉信箱(nptmail@nlma.gov.tw) 【114-09-26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本案提供「投標須知」附件1「投標廠商各行業應繳驗之證明文件」之園藝服務業資格誤植,特此修正如下:「十、園藝服務業: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包含A102080園藝服務業,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納稅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二、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上網下載。 三、依投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規定,本次補正招標文件資訊涉及廠商資格認定,故延長等標期,其截止收件時間:114年10月8日上午09時00分;開標日期:114年10月8日上午10時00分,其餘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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