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s871150@pco.np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例假日、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機關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280個日曆天,完成履約項目,並應檢齊天線購買證明及竣工報告(含各施作項目施作前、後相片等文件)備文報驗(以本所收件時間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本案站臺投標廠商可以電話(02)2935-5359 與本所微波通訊科包先生聯絡,以便安排微波臺勘查事宜,所有勘查與決定均由投標商自負費用 並自行負責。
二、有關標單的提出將明確認定投標廠商已詳盡了解本案標的內容及各微波 臺狀況,已獲有關風險、應變及其他所有可能影響及其報價之資訊。若投標廠商未能充分熟悉本案需求狀況,不得因而向本所請求追加補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