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OD1050920D 已決標公告

臺東微波臺倉庫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滿英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9,000
原始預算
$ 296,000
底價金額
$ 27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代碼 A.1.1.4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佩欣
聯絡電話 (02)29319364
機關代碼 A.1.1.4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人 林佩欣
聯絡電話 (02)29319364
傳真號碼 (02)89352563
電子郵件信箱 syijh0930@npt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自備儲存設備於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7時(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臺東市更生路13巷3號,警察通訊所花蓮分所臺東微波臺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5:00
開標地點 臺東微波臺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東市更生路13巷3號,警察通訊所花蓮分所臺東微波臺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室內裝修(潢)工程、室內輕鋼架工程、土木工程、最後工程整修工程。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公司或商號)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需繳交新臺幣1萬4000元之履約保證金。 二、電子領標廠商領標繳費後,應利用電子領標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資格封內以供審查。 三、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四、本案履約地位處原住民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適用原住民優先決標原則。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六、本案為修建工程,投標廠商請在等標期內於上班時間勘查現場,欲勘查現場時應先電洽臺東微波臺承辦人員預約時間﹝承辦人:侯先生,電話:(089)330-59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佩欣
聯絡電話
(02)29319364
機關代碼
A.1.1.4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人
林佩欣
聯絡電話
(02)29319364
傳真號碼
(02)89352563
電子郵件信箱
syijh0930@npt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請自備儲存設備於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7時(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臺東市更生路13巷3號,警察通訊所花蓮分所臺東微波臺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2 15:00
開標地點
臺東微波臺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東市更生路13巷3號,警察通訊所花蓮分所臺東微波臺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室內裝修(潢)工程、室內輕鋼架工程、土木工程、最後工程整修工程。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公司或商號)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得標廠商需繳交新臺幣1萬4000元之履約保證金。 二、電子領標廠商領標繳費後,應利用電子領標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資格封內以供審查。 三、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四、本案履約地位處原住民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適用原住民優先決標原則。 五、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六、本案為修建工程,投標廠商請在等標期內於上班時間勘查現場,欲勘查現場時應先電洽臺東微波臺承辦人員預約時間﹝承辦人:侯先生,電話:(089)330-59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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