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OB1150326S 已決標公告

115年FS地下電纜等8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瓊蓮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
原始預算
$ 613,000
底價金額
$ 602,900
決標折數
99.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代碼 A.1.1.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3 - 絕緣電線, 電纜及光纖電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家財
聯絡電話 (02)29317213#5097
機關代碼 A.1.1.4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人 黃家財
聯絡電話 (02)29317213#5097
傳真號碼 (02)29307231
電子郵件信箱 ts871150@pco.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每⽇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5時(星期例假⽇、國定例 假⽇或其他休息⽇除外)⾄機關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4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116臺北市文⼭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起60⽇曆天完成採購標的並報請驗收,驗收合格次日起1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投標須知第80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每⽇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5時(星期例假⽇、國定假⽇或其他休息⽇除外)⾄本所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電⼦領標:經政府電⼦採購網下載本標案招標文件電⼦檔。 (三)通信領標:⾃備⼤型回郵信封並貼⾜郵資,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所通訊器材科,並應註明欲索取購案名稱,本項領標⽅式請廠商考量郵遞往返時間,如有延誤,本所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免費(電⼦領標者須⽀付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領標之⼿續費)
其他 (⼀)履約標的地點包括:新北市、新⽵市、臺中市、⾼雄市、花蓮縣等5處。 (⼆)本採購案開標採:⼀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資格標及價格標,再⼀併裝入外標封(資格標、價格標分開郵寄或分開送達者,該文件均屬無效);分段開標之順序,依資格、價格⼆個階段辦理,未通過前⼀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開標。 (三)本採購招標⽅式為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書⾯報價,並依本辦法第2條第3項業經簽准於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逕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家財
聯絡電話
(02)29317213#5097
機關代碼
A.1.1.4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人
黃家財
聯絡電話
(02)29317213#5097
傳真號碼
(02)29307231
電子郵件信箱
ts871150@pco.n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每⽇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5時(星期例假⽇、國定例 假⽇或其他休息⽇除外)⾄機關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4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116臺北市文⼭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起60⽇曆天完成採購標的並報請驗收,驗收合格次日起1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投標須知第80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每⽇上午9時⾄12時,下午2時⾄5時(星期例假⽇、國定假⽇或其他休息⽇除外)⾄本所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電⼦領標:經政府電⼦採購網下載本標案招標文件電⼦檔。 (三)通信領標:⾃備⼤型回郵信封並貼⾜郵資,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所通訊器材科,並應註明欲索取購案名稱,本項領標⽅式請廠商考量郵遞往返時間,如有延誤,本所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免費(電⼦領標者須⽀付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領標之⼿續費)
其他
(⼀)履約標的地點包括:新北市、新⽵市、臺中市、⾼雄市、花蓮縣等5處。 (⼆)本採購案開標採:⼀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資格標及價格標,再⼀併裝入外標封(資格標、價格標分開郵寄或分開送達者,該文件均屬無效);分段開標之順序,依資格、價格⼆個階段辦理,未通過前⼀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開標。 (三)本採購招標⽅式為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書⾯報價,並依本辦法第2條第3項業經簽准於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逕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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