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OB1130601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文山區警訊管道廢除及路面銑鋪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強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300
原始預算
$ 495,000
底價金額
$ 487,500
決標折數
95.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代碼 A.1.1.4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釆蓁
聯絡電話 (02)29317213
機關代碼 A.1.1.4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人 蔡釆蓁
聯絡電話 (02)29317213
傳真號碼 (02)29307231
電子郵件信箱 ahchicken17@pco.n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例假日、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機關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9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5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現場領標: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本所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二)電子領標: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標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通信領標:自備大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所通訊器材科,並應註明欲索取購案名稱,本項領標方式請廠商考量郵遞往返時間,如有延誤,本所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免費(電子領標者須支付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領標之手續費)
其他 (一)履約標的地點包括:臺北市。 (二)本採購案開標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資格標及價格標,再一併裝入外標封(資格標、價格標分開郵寄或分開送達者,該文件均屬無效);分段開標之順序,依資格、價格二個階段辦理,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開標。 (三)本採購招標方式為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並依本辦法第3條經簽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釆蓁
聯絡電話
(02)29317213
機關代碼
A.1.1.41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人
蔡釆蓁
聯絡電話
(02)29317213
傳真號碼
(02)29307231
電子郵件信箱
ahchicken17@pco.n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例假日、國定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機關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9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簡報室(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4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5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現場領標: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除外)至本所2樓通訊器材科免費領取。 (二)電子領標: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標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通信領標:自備大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以限時掛號或快遞寄交本所通訊器材科,並應註明欲索取購案名稱,本項領標方式請廠商考量郵遞往返時間,如有延誤,本所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免費(電子領標者須支付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領標之手續費)
其他
(一)履約標的地點包括:臺北市。 (二)本採購案開標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資格標及價格標,再一併裝入外標封(資格標、價格標分開郵寄或分開送達者,該文件均屬無效);分段開標之順序,依資格、價格二個階段辦理,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開標。 (三)本採購招標方式為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本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並依本辦法第3條經簽准,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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