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P0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本總隊機房軟體暨設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愷華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0,000
原始預算
$ 1,447,000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機關代碼 A.1.1.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鍾銘
聯絡電話 (03)8222701#3571
機關代碼 A.1.1.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聯絡人 戴鍾銘
聯絡電話 (03)8222701#3571
傳真號碼 (03)8235526
電子郵件信箱 h064@hlh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4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1份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6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40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目須有電腦資訊業務或與本購案相關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本案主要部分(含裝機、設定、測試連線)應由得標廠商履約,不得由其他廠商履約,為確保單位網路及虛擬化系統專業維護及技術服務,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專業認證資訊人力配置: (一)Vmware VCP 5以上認證系統工程師。 (二)Microsoft MCITP認證系統工程師。 (三)Linux LPIC或RHCE認證系統工程師。 (四)CISCO CCNP以上認證系統工程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有關專業工程師人員須提供合格認證文件及該公司勞保證明,並於招標文件中檢附(證照右上方請填寫中文姓名以利核對,若無檢附各項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參予競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戴鍾銘
聯絡電話
(03)8222701#3571
機關代碼
A.1.1.2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聯絡人
戴鍾銘
聯絡電話
(03)8222701#3571
傳真號碼
(03)8235526
電子郵件信箱
h064@hlh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4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1份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6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40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目須有電腦資訊業務或與本購案相關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本案主要部分(含裝機、設定、測試連線)應由得標廠商履約,不得由其他廠商履約,為確保單位網路及虛擬化系統專業維護及技術服務,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專業認證資訊人力配置: (一)Vmware VCP 5以上認證系統工程師。 (二)Microsoft MCITP認證系統工程師。 (三)Linux LPIC或RHCE認證系統工程師。 (四)CISCO CCNP以上認證系統工程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有關專業工程師人員須提供合格認證文件及該公司勞保證明,並於招標文件中檢附(證照右上方請填寫中文姓名以利核對,若無檢附各項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參予競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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