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07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呼氣酒精測試器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御晨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7,968
原始預算
$ 480,000
底價金額
$ 432,868
決標折數
57.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機關代碼 A.1.1.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A.1.1.2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 鼓山區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聯絡人 紀豪
聯絡電話 (07) 5617139
傳真號碼 (07) 561763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4/01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03/2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鼓山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4
廠商代碼 42998701
廠商名稱 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代碼_2 39209203
廠商代碼_3 91012271
廠商名稱_2 御晨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11 臺中市 太平區 新興里太興路15號1樓
廠商電話 (04) 23953456
決標金額 247,968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4/22 - 111/10/18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4 66347138
廠商名稱_3 宏淵科技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11年度呼氣酒精測試器財物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御晨科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47,968元
底價金額 432,868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47,968元
未得標廠商 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是否合格_2
標價金額 412,000元
未得標廠商_2 宏淵科技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2 311,997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4/21
決標公告日期 111/04/28
契約編號 111-03-0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47,968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廠商函覆總標價偏低,係經該公司精算評估及為拓展其市場佔有率,壓縮利潤參與競標所致。本總隊審核認尚無不合理之處,故照價決標予該公司。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A.1.1.2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附加說明 本案依招標文件規定於111年4月1日10時準時開(審)標結果如下: 一、本案計有7家廠商電子領標,4家廠商人工投標(貝洺實業有限公司、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御晨科技有限公司、宏淵科技有限公司)。依據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項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及第3條之規定,經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如第1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當場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本次計有4家廠商投標,均非屬政府拒絕往來廠商,符合開標規定。 二、審標結果,「貝洺實業有限公司」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原產地(製造地)說明文件,且產品型錄未顯示呼氣酒精測試器品牌型號。依本法第5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列資格封不合格,不續開價格封,餘各廠商投標文件及資格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投標廠商「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標價41萬2,000元整、「御晨科技有限公司」標價24萬7,968元整、「宏淵科技有限公司」標價31萬1,997元整,均低於本總隊底價,且以「御晨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該廠商)標價最低,惟依本總隊底價核計,該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經認總標價偏低,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主持人即當場依本法第58條、施行細則第79條第1項之規定保留決標,暫不公布底價,並限期該廠商自本總隊發文翌日起7日曆天內(即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5日止,如說明期限終日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以本總隊次一辦公日代之,並依本總隊實際收文日為準),針對標價合理性正式回函提出說明。前述說明期限自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5日止,該廠商於111年4月12日函復說明,未逾說明期限,且經需求單位行政科審查尚無不合理之處。主持人即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布決標,決標日依據機關主官或其授權之人核准之日為準,並公布底價為43萬2,868元整。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A.1.1.2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 鼓山區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
聯絡人
紀豪
聯絡電話
(07) 5617139
傳真號碼
(07) 561763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4/01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03/2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鼓山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4
廠商代碼
42998701
廠商名稱
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代碼_2
39209203
廠商代碼_3
91012271
廠商名稱_2
御晨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11 臺中市 太平區 新興里太興路15號1樓
廠商電話
(04) 23953456
決標金額
247,968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4/22 - 111/10/18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4
66347138
廠商名稱_3
宏淵科技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11年度呼氣酒精測試器財物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御晨科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47,968元
底價金額
432,868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47,968元
未得標廠商
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是否合格_2
標價金額
412,000元
未得標廠商_2
宏淵科技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2
311,997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4/21
決標公告日期
111/04/28
契約編號
111-03-0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47,968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廠商函覆總標價偏低,係經該公司精算評估及為拓展其市場佔有率,壓縮利潤參與競標所致。本總隊審核認尚無不合理之處,故照價決標予該公司。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A.1.1.2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附加說明
本案依招標文件規定於111年4月1日10時準時開(審)標結果如下: 一、本案計有7家廠商電子領標,4家廠商人工投標(貝洺實業有限公司、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御晨科技有限公司、宏淵科技有限公司)。依據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項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及第3條之規定,經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如第1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當場改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本次計有4家廠商投標,均非屬政府拒絕往來廠商,符合開標規定。 二、審標結果,「貝洺實業有限公司」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原產地(製造地)說明文件,且產品型錄未顯示呼氣酒精測試器品牌型號。依本法第5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列資格封不合格,不續開價格封,餘各廠商投標文件及資格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投標廠商「雷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標價41萬2,000元整、「御晨科技有限公司」標價24萬7,968元整、「宏淵科技有限公司」標價31萬1,997元整,均低於本總隊底價,且以「御晨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該廠商)標價最低,惟依本總隊底價核計,該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經認總標價偏低,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主持人即當場依本法第58條、施行細則第79條第1項之規定保留決標,暫不公布底價,並限期該廠商自本總隊發文翌日起7日曆天內(即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5日止,如說明期限終日遇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則以本總隊次一辦公日代之,並依本總隊實際收文日為準),針對標價合理性正式回函提出說明。前述說明期限自111年4月9日起至111年4月15日止,該廠商於111年4月12日函復說明,未逾說明期限,且經需求單位行政科審查尚無不合理之處。主持人即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布決標,決標日依據機關主官或其授權之人核准之日為準,並公布底價為43萬2,868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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