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LHPB1061101 已決標公告

臺北港監視錄影系統租賃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閎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2,980,000
底價金額
$ 2,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機關代碼 A.1.1.2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小姐、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24206533
機關代碼 A.1.1.21
單位名稱 後勤科 、行政科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5-1號
聯絡人 簡小姐、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24206533
傳真號碼 (02)24278291
電子郵件信箱 h04@klh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總隊保留租賃2年後,得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續約2年之權利,續約之器材設備項目、數量與原契約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2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5-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5-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60工作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從事營業項目與標案有關之行業廠商,持有以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均可參加。 1.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納證明文件或不及提出者,以前ㄧ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自監視系統安裝測試完成驗收合格後次日起開始租用,租賃期間2年,租賃費分24個月按月分攤支付。 2.本總隊保留租賃2年後,得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續約2年之權利,續約之項目、數量與原契約同。 3.得標廠商履約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本總隊取得全部權利。 4.本標案決標後,得標廠商之契約各項單價,依得標總價與本總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之。 5.若本總隊租賃預算未經法定程序通過,或通過之預算金額減少,本總隊得終止該租賃契約,或減少租賃數量,廠商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6.本總隊允許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小姐、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24206533
機關代碼
A.1.1.21
單位名稱
後勤科 、行政科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5-1號
聯絡人
簡小姐、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24206533
傳真號碼
(02)24278291
電子郵件信箱
h04@klhp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總隊保留租賃2年後,得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續約2年之權利,續約之器材設備項目、數量與原契約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2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5-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萬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5-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60工作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從事營業項目與標案有關之行業廠商,持有以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均可參加。 1.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納證明文件或不及提出者,以前ㄧ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自監視系統安裝測試完成驗收合格後次日起開始租用,租賃期間2年,租賃費分24個月按月分攤支付。 2.本總隊保留租賃2年後,得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續約2年之權利,續約之項目、數量與原契約同。 3.得標廠商履約結果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本總隊取得全部權利。 4.本標案決標後,得標廠商之契約各項單價,依得標總價與本總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之。 5.若本總隊租賃預算未經法定程序通過,或通過之預算金額減少,本總隊得終止該租賃契約,或減少租賃數量,廠商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6.本總隊允許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內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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