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spc-113001A 已截止

保安警察七總隊第四大隊 「113年度設置偵詢室(宜蘭分隊)整修工程採購案」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公告日:113/07/16 截止日:113/07/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30,000

押標金
$ 15,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7/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機關代碼 A.1.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勝利
聯絡電話 (02)28613609
機關代碼 A.1.1.17
單位名稱 第四大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聯絡人 林勝利
聯絡電話 (02)28613609
傳真號碼 (02)28612914
電子郵件信箱 p4112@7spc.n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3 14:30
開標地點 本大隊禮堂(台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現場施作圖,待審核同意後,書面通知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履約能力之室內裝修業(置有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並檢附相關證照)、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級(含)以上)等。「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及同意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113年度設置偵詢室(宜蘭分隊)整修工程採購案」之契約、圖說、規範、詳細表及相關附件之全部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勝利
聯絡電話
(02)28613609
機關代碼
A.1.1.17
單位名稱
第四大隊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聯絡人
林勝利
聯絡電話
(02)28613609
傳真號碼
(02)28612914
電子郵件信箱
p4112@7spc.n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3 14:30
開標地點
本大隊禮堂(台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供現場施作圖,待審核同意後,書面通知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履約能力之室內裝修業(置有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並檢附相關證照)、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級(含)以上)等。「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及同意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工: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113年度設置偵詢室(宜蘭分隊)整修工程採購案」之契約、圖說、規範、詳細表及相關附件之全部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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