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F-11301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工作系統增修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7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機關代碼 9962460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機關代碼 99624605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傳真號碼 (02)33222024
電子郵件信箱 uenhsu@laf.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契約履約執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開始起算7個月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請將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各一份,連同本須知第64項所列各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依序裝入廠商自備之密封信封或容器內。 (二)投標廠商參加之代表,如非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填具投標廠商授權委託書,於出席簽到前繳交本會,以核對身份確認出席資格。 (三)投標廠商應依本標案「招標規範」之規定,製作本標案之建議書1式8份,分別裝訂成冊。 (四)評選及決標: 1、時間及地點:俟資格審查完成後,由本會當場宣布。 2、簡報、評選項目及決標原則:請詳參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962460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機關代碼
99624605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聯絡人
許毓文
聯絡電話
(02)23225255#108
傳真號碼
(02)33222024
電子郵件信箱
uenhsu@laf.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契約履約執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開始起算7個月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請將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各一份,連同本須知第64項所列各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依序裝入廠商自備之密封信封或容器內。 (二)投標廠商參加之代表,如非負責人親自出席者,請填具投標廠商授權委託書,於出席簽到前繳交本會,以核對身份確認出席資格。 (三)投標廠商應依本標案「招標規範」之規定,製作本標案之建議書1式8份,分別裝訂成冊。 (四)評選及決標: 1、時間及地點:俟資格審查完成後,由本會當場宣布。 2、簡報、評選項目及決標原則:請詳參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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