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yu.liao@ttc.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中心重點研究案,需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中心重點研究案,需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1號3樓B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其他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地點及收件人: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1年6月6日(一)17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本中心新北辦公室: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1號3樓B室/陳先生收/電話:02-8953-5956】。
(2)招標機關單位及聯絡人:廖先生/電話:07-6277028電郵:ChiYu.Liao@ttc.org.tw
(3)本中心請購單位及聯絡人:應服組陳先生/電話:02-8953-5920/電郵:bryan@ttc.org.tw
(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進入本中心投標或開標時,敬請配合政府公布之防疫措施全程配戴口罩。
(其他內容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