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ric.chen@ttc.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5G軟體安全實驗室場域提供高穩定性、實用性、安全性及高可靠度的環境。
(二) 5G軟體安全實驗室作業區(包含員工辦公區、影印室、休息室、主管辦公室、測試區A、測試區B、戰情室、維運監視室等7區)建置網路佈線、監視系統、門禁系統。
(三) 5G軟體安全實驗室資訊機房規劃及建置所需之裝修工程、電力系統、照明系統、空調系統、消防系統、機櫃設備、網路佈線、監視系統、門禁系統及環控整合系統。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1號3樓B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具有建置、規劃及專案管理能力之證明。因本案需提供完善的網路、系統及設備之規劃、建置及維護管理,投標廠商需具備證照要求如下所列:
I.廠商具有整體規劃建置施工及符合相關法規設計能力之證明:
i.台灣區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ii.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iii.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乙級或以上。
iv.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甲種(勞安)。
v.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或以上。
II.因應建置及維運須符合相關法規,投標廠商或分包商需具備以下證照:
i.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或以上。
ii.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乙等或以上。
III.請於投標時檢附佐證資料,所有技術證照須檢附在職證明及一個月以上投保證明文件以利審標,缺件視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