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園區管理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0元,請先⾄本會園區管理組登記後領取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營運中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
履約期限
依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設計監造工作。(詳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證明文件,並具有實際執行完成設計及監造經驗。(二)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二、其他:各類別廠商需檢附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電話02-87735087分機225江小姐,本案預定於11/3(一)14時整於本會園區服務中心集合,統⼀至現場辦理場勘說明。請廠商如需至標的現場會勘,請先電洽承辦人於該時段或是另洽其它時段辦理現場會勘。
二、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會園區管理組(10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營運中心)。
四、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31前以書面向本會請求釋疑。
九、本次更正公告異動原需求說明書伍、(三)內容及刪除原需求說明書柒、七、第8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