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保留金額為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保留項目為本案所有項目及新增項目,並依原合約單價增購,新增部分以議價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號財團法⼈臺灣⽣活美學基⾦會園區管理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0元,請先⾄本會園區管理組登記後領取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安區建國南路⼀段177號財團法⼈臺灣⽣活美學基⾦會(營運中⼼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安區建國南路⼀段177號財團法⼈臺灣⽣活美學基⾦會服務中⼼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包⼯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其它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蕭先⽣電話05-2160500
分機923,本會將於嘉義文創園區服務中⼼偕同本案規劃設計單位辦理現場場
勘說明,歡迎有意願廠商如需⾄標的現場會勘,請先電洽承辦⼈蕭先⽣預約場
勘時間。
⼆、電⼦領標:請於截⽌收件前逕⾄⾏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會園區管理組(106台北市⼤安區建國南
路⼀段177號營運中⼼)。
四、郵件索取:請⾃⾏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回郵
寄(106臺北市⼤安區建國南路⼀段177號財團法⼈臺灣⽣活美學基⾦會服務中
⼼).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六、截⽌投標⽇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
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7⽉24⽇(四)17時前,以書⾯向本
會請求釋疑。
九、本次更正公告更正採購名稱為「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戶外大道排水改善工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