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保留金額為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保留項目為本工程所有項目及新增工項,並依原合約工程單價增購,新增工項部分以議價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園區管理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0元,請先至本會管理組登記後領取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營運中心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投標資格之廠商。(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87735087分機223,本案預定於8/29(二)11時整於本園區服務中心偕同本案規劃設計單位統一辦理現場場勘說明,請廠商如需至標的現場會勘,請先電洽承辦人李先生於該時段或是另洽其它時段辦理現場會勘。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資格封應附具之文件:
1、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1-2)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3)本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1-4)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 級者,為不合格標)。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廠商切結書。
6、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
7.、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瓦作)資格文件(名冊及簡歷):
(A)工地負責人: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應具備資格,並檢具簡歷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六、2.(4))。
(B)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瓦作):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應具備資格,並檢具簡歷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六、2.(5))。
8.投標廠商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承包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且執行(完成及在建工程)二件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工程實績證明,並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及在建工程契約決標紀錄(詳投標須知六十六、1.)。
9、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10、投標書及標單文件(密封於標單封內)
上開其它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及詳閱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三、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四、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會園區管理組(10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營運中心)。
五、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六、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九、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8月30日(三)17時前,以書面向本會請求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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