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2-07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空軍總司令部工業研究所附屬設施通信處辦公室修復再利用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胡宗雄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0,000
原始預算
$ 1,760,000
底價金額
$ 1,7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機關代碼 982739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先生/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35087#221
機關代碼 98273932
單位名稱 園區管理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
聯絡人 李先生/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35087#221
傳真號碼 (02)87735035
電子郵件信箱 huggy@clab.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5條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5文化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辦理工程期間之「監造(含工作報告書)」工作項目,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40萬元整,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園區管理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0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營運中心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翌日起12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其他:各類別廠商需檢附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規劃設計、監造(後續擴充): (1)特定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二)工作報告書(後續擴充): (1)特定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87735087分機223,廠商如需至標的現場會勘,請洽承辦人李後奇先生。 二、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會園區管理組(10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營運中心)。 四、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七、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會請求釋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82739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先生/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35087#221
機關代碼
98273932
單位名稱
園區管理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
聯絡人
李先生/謝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35087#221
傳真號碼
(02)87735035
電子郵件信箱
huggy@clab.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25文化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辦理工程期間之「監造(含工作報告書)」工作項目,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40萬元整,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園區管理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0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營運中心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翌日起12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等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其他:各類別廠商需檢附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規劃設計、監造(後續擴充): (1)特定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二)工作報告書(後續擴充): (1)特定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李先生電話02-87735087分機223,廠商如需至標的現場會勘,請洽承辦人李後奇先生。 二、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會園區管理組(10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營運中心)。 四、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177號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服務中心).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七、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會請求釋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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