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漁港路353巷176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en77052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4,831,898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漁港路353巷176號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漁港路353巷17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漁港路353巷17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其營業項目具有甲級電器(氣)承裝業
2.詳招標文件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登記
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
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納稅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
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單獨投標(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其營業項目具有甲
級電器(氣)承裝業;室內裝修業其營業項目具有甲級電器(氣)承裝業);共同投
標(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甲級電器(氣)承裝業;室內裝修業及甲級電器(氣)
承裝業)。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詳工程採購投標廠商證件
資料審查表)
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期營業
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
代之)。
(4).詳如資格審查表內所要求需檢附審核之文件。
(5).倘單獨投標者,需另檢附公司營業項目具有電器(氣)承裝
業之證明。
2.甲級電器承裝業:
(1)電器承裝商登記證。(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
代之)。
(4)詳如資格審查表內所要求需檢附審核之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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