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2 已決標公告

竹圍漁港魚產品直銷中心委託規劃設計

桃園區漁會 決標日:106/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曜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0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8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區漁會
機關代碼 982286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維哲
聯絡電話 (03)3835601
機關代碼 98228698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漁會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聯絡人 呂維哲
聯絡電話 (03)3835601
傳真號碼 (03)3830150
電子郵件信箱 A3933518@ms22.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在經費充足情況下得優先承攬監造工作。本案總金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若後續經費籌措不足,僅完成規劃設計部分將依{決標金額X (10%規劃+45%設計)}為規劃設計之費用支付,支付方式依契約所訂工作進度百分比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1,8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至本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5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二)應附文件:廠商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須備以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4)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5)建築師證書。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註: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後續擴充:得標廠商在經費充足情況下得優先承攬監造工作。本案總金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若後續經費籌措不足,僅完成規劃設計部分將依{決標金額X (10%規劃+45%設計)}為規劃設計之費用支付,支付方式依契約所訂工作進度百分比支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區漁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桃園區漁會
機關代碼 9822869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維哲
聯絡電話
(03)3835601
機關代碼
98228698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漁會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聯絡人
呂維哲
聯絡電話
(03)3835601
傳真號碼
(03)3830150
電子郵件信箱
A3933518@ms22.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在經費充足情況下得優先承攬監造工作。本案總金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若後續經費籌措不足,僅完成規劃設計部分將依{決標金額X (10%規劃+45%設計)}為規劃設計之費用支付,支付方式依契約所訂工作進度百分比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1,8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至本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09:00
開標時間
106/12/15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18鄰漁港路353巷1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二)應附文件:廠商應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事務所」須備以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開業證書。 (4)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5)建築師證書。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註: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後續擴充:得標廠商在經費充足情況下得優先承攬監造工作。本案總金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萬元,若後續經費籌措不足,僅完成規劃設計部分將依{決標金額X (10%規劃+45%設計)}為規劃設計之費用支付,支付方式依契約所訂工作進度百分比支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區漁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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