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1-032103 已截止

國際影音串流平台蘋果電腦採購案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公告日:111/04/13 截止日:111/04/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30,000

押標金
$ 46,5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4/18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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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機關代碼 9799116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翊璇
聯絡電話 (02)25161900#316
機關代碼 97991169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聯絡人 林翊璇
聯絡電話 (02)25161900#316
傳真號碼 (02)25078839
電子郵件信箱 ellie.lin@taiwanplus.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9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分機623或624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9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6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 詳見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及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 (2)投標須知。 (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切結書。 (9)誠信經營聲明書。 (10)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二、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三、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填妥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廠商如就本採購案,不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或624。 五、因本社無停車空間,投標廠商出席,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799116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翊璇
聯絡電話
(02)25161900#316
機關代碼
97991169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聯絡人
林翊璇
聯絡電話
(02)25161900#316
傳真號碼
(02)25078839
電子郵件信箱
ellie.lin@taiwanplus.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9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分機623或624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9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6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 詳見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及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 (2)投標須知。 (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切結書。 (9)誠信經營聲明書。 (10)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二、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三、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填妥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廠商如就本採購案,不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或624。 五、因本社無停車空間,投標廠商出席,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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