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0-091501 已決標公告

國際影音串流平台辦公室自動化作業系統建置採購案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決標日:111/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叡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機關代碼 979911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重霖
聯絡電話 (02)25051180#788
機關代碼 97991169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聯絡人 陳重霖
聯絡電話 (02)25051180#788
傳真號碼 (02)25078839
電子郵件信箱 chunglin.chen@taiwanplus.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分機623或624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採購金額較高,經檢討需繳納相關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見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及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議,請向本社 洽詢,電話:(02)25051180分機 。 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 (2)投標須知。 (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標單。 (9)切結書。 (10)誠信經營聲明書。 (1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二、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三、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填妥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廠商如就本採購案,不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或624。 五、因本社無停車空間,投標廠商出席,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電話:02-25051180、傳真:02-2507883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799116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重霖
聯絡電話
(02)25051180#788
機關代碼
97991169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聯絡人
陳重霖
聯絡電話
(02)25051180#788
傳真號碼
(02)25078839
電子郵件信箱
chunglin.chen@taiwanplus.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分機623或624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採購金額較高,經檢討需繳納相關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見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及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議,請向本社 洽詢,電話:(02)25051180分機 。 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 (2)投標須知。 (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標單。 (9)切結書。 (10)誠信經營聲明書。 (1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二、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並詳閱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三、廠商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填妥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廠商如就本採購案,不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或624。 五、因本社無停車空間,投標廠商出席,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電話:02-25051180、傳真:02-2507883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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