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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chi@cna.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
付款方式
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分機623或6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議,請向本社需求單位洽詢,詳見本案投標須知注意事項一。二、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三、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採購規格說明書與標價清單。 (3)投標須知。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切結書。 (8)委託代理授權書。(9)誠信經營聲明書。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退還押標金申請書。(12)外標封。四、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或624。五、因本社無停車空間,投標廠商出席,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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