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051180分機76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hcl@mail.cna.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電腦機房改善委託專案管理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160,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人:出納組組長,分機623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5/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5/15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社6樓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09號6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議,請向本社張郁裕洽詢,電話:(02)25051180分機881。
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出納組組長,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依法登記開業並領有當年技師公會會員證之電機技師或冷凍空調技師或消防設備師(其證件為開業證書及會員證明影本),且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所成立之工程顧問公司或執業技師事務所。
(五)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業者須具備相關電腦機房建置之專案管理或規劃設計相關經驗並於投標時提出相關實績影本。
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未出席比議減價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比議減價權利。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工作需求說明書(及其附件)。
(2)投標須知。
(3)評選須知。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標單。
(9)切結書。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二、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四、應檢附文件未檢付、經審查結果內容不符或證件時效已過等等不合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參加開標。
五、未出席比議減價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比議減價權利。
六、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七、因本社無停車空間,出席比議價之投標廠商,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通訊社(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電話:02-25051180、傳真:02-25078839)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24T02:46:4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hcl@mail.cna.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人:出納組組長,分機623
開標地點
本社6樓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209號6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0九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如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議,請向本社張郁裕洽詢,電話:(02)25051180分機881。 現場購買招標文件之付款、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繳納各項保證金:請至本社六樓財務室出納組繳交,聯絡出納組組長,電話:(02)25051180分機623。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內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依法登記開業並領有當年技師公會會員證之電機技師或冷凍空調技師或消防設備師(其證件為開業證書及會員證明影本),且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所成立之工程顧問公司或執業技師事務所。 (五)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業者須具備相關電腦機房建置之專案管理或規劃設計相關經驗並於投標時提出相關實績影本。 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未出席比議減價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比議減價權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份招標文件。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工作需求說明書(及其附件)。 (2)投標須知。 (3)評選須知。 (4)採購契約。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 (8)標單。 (9)切結書。 (10)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二、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四、應檢附文件未檢付、經審查結果內容不符或證件時效已過等等不合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參加開標。 五、未出席比議減價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比議減價權利。 六、投標標封上或容器應標示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 七、因本社無停車空間,出席比議價之投標廠商,請自行處理交通問題。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通訊社(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9號、電話:02-25051180、傳真:02-25078839)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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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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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機房改善委託專案管理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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