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聯絡電話
(02)28732323#6103.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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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kao@icdf.org.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16年1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條件: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機構。其登記或設立文件須具有與採購標的相關項目者(營業項目:以下三者皆須具備:理貨包裝業、倉儲業、報關業,營業項目代碼:IZ06010、G801010、G701011;以下三者至少須具備其一: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海運承攬運送業,營業項目代碼:G301011、G401011、G402011)。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二)投標廠商應符合之基本資格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營業項目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1.營業項目:理貨包裝業、倉儲業、報關業;營業項目代碼:IZ06010、G801010、G701011。
2.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分包廠商。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應以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者代替,並須經本基金會同意。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負責人或其員工(須提供在職證明)至少1人須具備FIATA證照(Diploma in Freight Forwarding)及優質企業供應鏈專責人員(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AEO)認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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