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DF-114-041 已決標公告

115-116年技術合作二項資訊系統維護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31,000
原始預算
$ 2,231,730
底價金額
$ 2,231,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機關代碼 979833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炳輝(規格)、林運鴻(採購)
聯絡電話 (02)28732323#6100.6116
機關代碼 97983365
單位名稱 秘書處(規格、採購)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聯絡人 林炳輝(規格)、林運鴻(採購)
聯絡電話 (02)28732323#6100.6116
傳真號碼 (02)28768562
電子郵件信箱 yhlin@icdf.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5條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3外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與本基金會配合良好,服務品質優良,本基金會得於後續2年,在採購金額新臺幣2,231,730元內,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逕與廠商進行議價方式續約,履約期限自117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民國(以下同)115年1月1至11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於117年1月24日前提交驗收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維護標的「國際人力培訓線上報名暨管理系統建置」採購案(案號:ICDF-100-007)及「駐團業務管理系統擴增功能建置服務」採購案(案號:ICDF-102-014)之原得標廠商或原分包廠商;原分包廠商指前述各採購案履約期間內,原得標廠商曾依採購契約將分包項目及分包廠商提經本基金會審查同意,或報經本基金會備查認可者。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包括但不限於招標標的原本係由廠商所製作、供應或承做之證明(例如:契約、驗收紀錄,原分包廠商須提出曾經本基金會審查同意擔任分包廠商,或經本基金會認可其列入原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之證明,以及其與原得標廠商間之分包契約)、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79833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炳輝(規格)、林運鴻(採購)
聯絡電話
(02)28732323#6100.6116
機關代碼
97983365
單位名稱
秘書處(規格、採購)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聯絡人
林炳輝(規格)、林運鴻(採購)
聯絡電話
(02)28732323#6100.6116
傳真號碼
(02)28768562
電子郵件信箱
yhlin@icdf.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3外交部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7.外交部為提供對外援助之直接目的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與本基金會配合良好,服務品質優良,本基金會得於後續2年,在採購金額新臺幣2,231,730元內,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逕與廠商進行議價方式續約,履約期限自117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民國(以下同)115年1月1至11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於117年1月24日前提交驗收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維護標的「國際人力培訓線上報名暨管理系統建置」採購案(案號:ICDF-100-007)及「駐團業務管理系統擴增功能建置服務」採購案(案號:ICDF-102-014)之原得標廠商或原分包廠商;原分包廠商指前述各採購案履約期間內,原得標廠商曾依採購契約將分包項目及分包廠商提經本基金會審查同意,或報經本基金會備查認可者。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包括但不限於招標標的原本係由廠商所製作、供應或承做之證明(例如:契約、驗收紀錄,原分包廠商須提出曾經本基金會審查同意擔任分包廠商,或經本基金會認可其列入原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之證明,以及其與原得標廠商間之分包契約)、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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