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聯絡電話
(02)28732323#221、720
電子郵件信箱
p.c.chung@icdf.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開標地點
111047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047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62巷9號12樓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13日止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機構。其登記或設立文件須具有與採購標的相關項目者。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亦可至本會官方網站(http://www.icdf.org.tw/採購訊息/採購公告(委辦))下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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