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11 已決標公告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電梯、電扶梯設備更新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士電機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00,000
原始預算
$ 3,5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
機關代碼 979813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宋祥
聯絡電話 (02)23432610
機關代碼 97981351
單位名稱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地下2樓
聯絡人 宋祥
聯絡電話 (02)23432610
傳真號碼 (02)23432608
電子郵件信箱 jcg.ac@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7 大陸委員會
補助金額 3,55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地下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9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7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個案考量,有繳交履保金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地下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機械技師事務所、電機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相關證件如: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或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如本案投 標 廠 商 資 格 暨 投 標 文 件 審 查 表第一項所列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資格:機械技師事務所、電機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相關證件如: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或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經 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乙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至投標日前所出具之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機構圖章者無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79813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宋祥
聯絡電話
(02)23432610
機關代碼
97981351
單位名稱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地下2樓
聯絡人
宋祥
聯絡電話
(02)23432610
傳真號碼
(02)23432608
電子郵件信箱
jcg.ac@msa.hinet.net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7 大陸委員會
補助金額
3,55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地下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1/09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7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個案考量,有繳交履保金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地下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機械技師事務所、電機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相關證件如: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或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如本案投 標 廠 商 資 格 暨 投 標 文 件 審 查 表第一項所列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投標廠商資格:機械技師事務所、電機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相關證件如: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或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經 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為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乙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至投標日前所出具之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機構圖章者無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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