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8-11樓
電子郵件信箱
jcg.ac@msa.hinet.net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0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台北市寶慶路3號B1F國家發展委員會秘書室辦公室
履約期限
自107.04.01日起至108.03.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設立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至投標日前所出具之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影本。
附加說明
1.本案將於開標時間地點逕行開標,有意投標之廠商請於截止收件期限以前依招標文件規定將正式之招標文件送達,切勿僅遞送或傳真報價單或服務建議書。其已於截止收件期限以前遞送或傳真報價單或服務建議書者,亦應於截止收件期限以前依招標文件規定將正式之招標文件送達。
2.本案招標文件如有修正或補充,將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網站(web.pcc.gov.tw)上公告,投標廠商請於本案公告期間持續注意本案有無任何修正或補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機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由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管理小組(事務與環保分組)實際負責標案行政作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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