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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4號 1樓會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或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構),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免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及與履約能力 有關之證明;惟公立大專院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須檢具由該學校或該機構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對外公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之
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電⼦領標:請於截⽌收件前逕⾄⾏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會⾏政室(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54號)。
其他:投標注意事項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截⽌投標⽇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
同⼀截⽌ 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4年12月19日下班前,以書⾯向本會請求釋疑。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會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採購案公告之次⽇起10⽇內,以書⾯向本會提出異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