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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支付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4號 本會一樓會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營利社團、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投標注意事項
一、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會請求釋疑。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會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 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異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