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
| 機關代碼 | 9797161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2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97971614 |
|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 中正區 南海路54號 |
| 聯絡人 | 陳志益 |
| 聯絡電話 | (02) 23326228 #129 |
| 傳真號碼 | (02) 23396228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3/12/06 09: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1 |
| 補助機關名稱 | 內政部 |
| 補助金額 | 1,031,800元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中正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案確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本次變更契約依廠商所提供之報價單所載約定事項,據以製作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64595800 |
| 廠商名稱 | 得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T00319-000 |
| 廠商地址 | 709 臺南市 安南區 十二佃路146巷82弄21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2) 29873977 |
| 決標金額 | 992,613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12/06 - 114/01/03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第一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得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992,613元 |
| 底價金額 | 992,613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992,613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3/12/0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3/12/10 |
| 契約編號 | 11303-42-0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992,613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97971614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原構造物範圍內整建或改善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為原案號11303-42「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之第1次契約變更。本次變更包含部分原契約項目增、減作及契約外之新增工項。本次限制性招標議價,為就新增工項部分辦理議價,以直接工程費完成議價後,再計算間接工程費,新增工項完成議價後,加計原契約增作及減作部分。 二、法規依據: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1年10月9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2150號函略述,關於機關同意廠商依「採購契約要項」第二十一點及契約之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其涉及契約新增項目議價之情形,茲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認定得採限制性招標。 三、本案原契約金額為3,500,000元,本次變更後之契約總價同3,500,000元,(本次變更加帳117萬7,904元,減帳117萬7,904元,加減帳累計金額為223萬5,808元,合計加減帳淨額為0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