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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大勇街30號二樓會務部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考量得標後於本地交機之各項運輸成本。
2、經本會審查小組審查合格後再依順位邀請議(比)價。
3、審查項目包含(1)過去履約績效20%(2)規格功能20%(3)價格30%(4)後續維修保固服務30%。
4、本機需能計價、貼標、包裝一貫作業,前進前出,可單人操作。
5、包裝速度需達每分鐘25包以上。
6、標籤印字內容需含有品名、添加物、重量、單價、總價、包裝日期、有效日期、條碼、產地、廣告文等等。
7、需與本會現行軟體能相容。
8、需明訂原廠保固期。
9、交機地點:澎湖縣農會(馬公市大勇街30號)。
10、本採購需含操作之教育訓練計畫。
11、若有任何規格問題請洽供銷部李主任06-927533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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