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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大勇街30號二樓會務部收
廠商資格摘要
需有合格營業登記之廠商,若非本地廠商需於本地有協力維修廠商。
附加說明
一、採購車輛:5噸保溫配送車乙輛。
車體:自排大貨車底盤,車斗長約11尺,車輛需符合政府規定之六期環保規範。
車廂:
厚度100mm,底板1.2mm花板。
外尺寸:長3600mm x 寬1950mm x 1880mm(離地高2米75),誤差2%。
內尺寸:長3400mm x 寬1750mm x 1640mm。
規 格:(1)後門雙開式、助手邊、前隔1米開門(實內寬850mm)往前開。
(2)外廂體鋁塑板、內廂體烤漆鋼板、門桿防撞鐵片。
(3)五期法規側邊燈*6、室內燈*2、廂體角燈*2(以上LED)。
(4)五期法規錏板護欄、消防箱、滅火器*1、導流板。
(5)廂內防撞:鋁壓板10公分一層。
二、車輛其它配件:方向燈蜂鳴器、晴雨窗、3M隔熱紙、搖控防盜器*2、座椅皮椅、原廠四錄式行車記錄器(含倒車顯影)。
三、車輛需配合本會指定作全車防銹處理,費用由本會負擔。
四、以上價格皆含稅,保險費及領牌費另計。
五、得標廠商需配合本會施作車廂廣告,費用由本會負責。
六、交車地點:馬公市大勇街30號(澎湖縣農會生鮮處理場)。台灣至澎湖船運費由本會負擔。
七、保固時間:自領牌日起保固2年100,000公里,車廂保固1年。
八、車體外需噴印澎湖縣農會及補助計畫編號字樣。
九、詳細規格需求請洽供銷部李主任927533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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