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花蓮縣玉里鎮中山路二段四十九號
電子郵件信箱
yushi.area@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花蓮縣玉里鎮中山路二段四十九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花蓮縣玉里鎮中山路二段四十九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廠商應為從事公關、傳播、廣告、設計、展覽、行銷等相關營業項目【營業代碼: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之政府立案合法納稅廠商。國內大專院校無須檢附營業項目證明,但須檢附設置廣告行銷、大眾傳播相關學(科)系之證明文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及103條各項不良紀錄者。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係指廠商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花蓮縣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會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3.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51條及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4.本案於110年11月3日上午10時開標審查資格及召開評選會議,屆時請審查合格者派員到場簡報,未到場簡報之廠商,評選項目簡報部分將不予計分,其他項目,逕由本會評選委員就其所送服務企畫書內容進行評選。
4.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為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擬不訂底價,惟議價程序不可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玉溪地區農會推廣部(03-88820691#11)陳美羚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本會會務部(03 - 8883181分機17)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玉溪地區農會會務部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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