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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0號(請於預計投標日前一日電洽收件代理人)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
(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二)建築師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業投標者: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會員證。
(三)組織團隊中應有合作之開業建築師,並檢附建築師事務所應附之文件(同建築師事務所投標者)及合作同意書
三.其餘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將於114年8月1日上午10:00~12:00舉辦現地說明會(集合地點:新光雙子新大樓福國路側大門,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98號1樓)
(二)本案預算因係受臺北市政府補助,若因政府預算調整或整維事業計畫審查結果造成補助金額調整時,得標廠商應依最後金額調整服務費用及工程費用
(三)收受投標文件規定,請詳投標封內容.
(四)本案評選(簡報)時間,因管委會特殊原因,預計將訂於周六或周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雙子星大樓A棟管理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