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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neng@nlac.narl.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實績照片、文件或驗收紀錄等)。
(5)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實績照片、文件或驗收紀錄等)。
(6)符合本案規範表內之產品型錄正(影)本或原廠證明文件。(至少包括: 檯面、水槽、龍頭、燒杯架、緊急洗眼器、層架、門片、上櫃、抽屜、抽屜櫃、各類插座、氣體出口、結構骨料腳柱五金等)
(7)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如結算、驗收紀錄或如何如其履約等文件)。
(8)其他:「供應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審查項目之相關文件內容暨投標代理人授權書。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第2次公告調整供應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
2.第2次公告調整財物採購規範(含附件)內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實驗動物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