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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neng@nlac.narl.org.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開標當日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實績照片、文件或驗收紀錄等)。
(5)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實績照片、文件或驗收紀錄等)。
(6)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如結算、驗收紀錄或如何如其履約等文件)。
(7)乙級以上電氣承裝業之登記或設立等相關證明文件。
(8)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等相關證明文件。
(9)其他:「供應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審查項目之相關文件內容暨投標代理人授權書。
詳細內如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實驗動物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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