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szlin@narlabs.org.tw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設備多軸向柔性邊界試驗盒是根據國震中心臺南實驗室之高速振動台試驗最大容量進行規劃,具有獨特平面多軸向運動機制與多層式剪力框架之設計,配合三軸向高速振動台試驗可進行中尺度之物理模型試驗,除了能進行海下基礎或樁基礎之耐震性能及受風力作用之基礎行為研究外,更可進行包含風機之整體離岸風機系統縮尺模型試驗,以了解整體風機之行為反應。此外,由於其多功能的目標考量,未來也可進行近斷層地盤反應與土壤結構互制作用與地震工程相關之研究。本設備預計今年完成採購發包,於107年完成並正式啟用。設備完成後主要可進行海下基礎與離岸風機基礎相關研究與近斷層土壤結構互制研究,未來可將成果落實應用於本土化風機設計與相關法規研修,有助於國家綠色能源產業與地震工程研究發展與技術深耕,並可促進未來國內綠能產業之發展與升級,推動科技外交,提昇我國之國際地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200號R2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200號1樓警衛室
履約期限
107年04月3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國震中心臺南實驗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本款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如依法令免申請核發上述證明文件者,請檢附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開標時間如遇颱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致開標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而無法按時開標時,則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開標。開標時廠商未派員到場,於本單位當場要求提出書面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時,而未能當場提出者,視同放棄。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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