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19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前述相關營業登記應具有水利、土木等執業項目之一。
2.計畫主持人需具有符合技師法規定之水利或土木技師執照並具有二年以上(含二年)之工作經驗。
3.相關資歷(疏濬)證明,提出近1年內資歷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工程內容】:1.規劃設計。2.實測地形圖(含電子檔案),清疏段測量面積35公頃,堆置區測量面積25公頃,計60公頃。3.發包文件研擬及協助發包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依規定繳費下載。
【其它】:1.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2)票據應以本會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土地銀行台東分行本會押標金專戶037-051-0788-4帳號,戶名:臺灣臺東農田水利會,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而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當場繳納。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招標專用信箱。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會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為【預算金額之百分之十】。 7.本標案除標價明顯書寫錯誤外,一律採「逕行決標」方式辦理。 8.本招標採購案適用「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 9.標案決標後5天內訂約及開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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