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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268號
押標金額度
按投標金額百分之五以上,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農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268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資格:
1.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
2.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3.具有有機農產品驗證之廠商。
4.無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至103條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廠商者。
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ㄧ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
5.臺東縣產區之有機米產地資料。
附加說明
壹、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貮、台東縣農會有機食用白米採購合約規範
一、詳細規格說明:
1.品名:有機白米
2.品質規格:二等有機白米。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所定之品質規格項目標示含量,並檢附相關證明。
3.產地:臺東在地食材。
4.數量:依臺東縣政府提供師生人數國中*120g、國小*100g,由廠商將有機米分117所學校食用有機米數量分開包裝。重量:72,590公斤〈實際採購數量依臺東縣政府提供人數訂貨為準〉。
5.包裝方式:可分大包裝6公斤及小包裝2公斤,差量由小包裝2公斤拆散依學校實際量分裝,再裝入外箱,外包裝應堅固完整,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6.包裝標示:包裝應堅固完整,除應依「糧食管理法」及「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標示外,有關其有機米內容的標示,仍應依「農產品生產與驗證管理法」及「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請參考「糧食管理法」第14、15條、「糧食標示辦法」、「農產品生產與驗證管理法」第5條及「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第24條)。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並標示營養成份、日期及外包裝需標示廠商資料,並檢附有機米相關證明。
7.貨送標示:請廠商在每週每次運送有機米時,貼有學校名稱、食材重量及食用日期〈資料由本會依教育處提供〉,並分顏色路線區別貼示標籤便利協力單位分別運送〈區分市區線、海岸線、山線、大武線等四種,由得標廠商自行標示顏色〉,每次送達時須拍攝照片提供本會
二、交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地點:送達本會指定場所,指定場所不超過6處。
2.交貨日期:自108年8月30日後依本會通知函訂定之日起連續供應34次。每次分117所學校各別包裝送達本會指定場所。
3.送貨時間:
(1)收貨時間為早上8點~下午3點。
(2)於送貨時間內,自備推車將貨品送達本會交貨地點並卸貨完畢以利驗收。
(3)送貨當場提出送貨明細表及簽收單(含貨品項、數量、單價及總價等)並拍攝交貨照片,供驗收人員驗收。
三、其它:
1.本會以預估數量招標,每月由本會生鮮超市依臺東縣政府提供人數訂貨,並以實際交貨量支付價金,廠商不得以未達或超過預估數量為由向本會要求支付價金或拒絕履約
2.送貨人員進入本室不得打赤膊、隨地吐痰、檳榔汁、渣及抽菸、亂丟菸蒂,本會屬禁菸區,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50條罰款新臺幣1200元。
3.產品不得含有異物(包含:石頭、磚頭等),若經發現時本會均以退貨處理,其貨款全數不予計價。
4.若發生退貨時,則必須於1日內補送該退貨之數量。
5.當本會有需要時,廠商需出示相關檢驗(不得檢驗出;例如重金屬、化學肥料及有任何殘留農藥成份等)合格證明,所需費用由廠商負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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