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x00012212@meiho.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予決標後一年內擴充之權利且本次購置金額與後續擴充金額總合計不得超過採購金額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02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23號【總務處事務營繕組(G324)】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資料工本費用新台幣参佰元整以不具名購領,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30~16:00)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營繕組劉建宏購領。
開標地點
91202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23號【本校醫護生技大樓三樓總務處會議室(G3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02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23號【總務處事務營繕組(G324)】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classN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N=4,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請需蓋章)
2.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5.自然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証(僅適用於勞務採購)。
6.其他詳如招標文件內容規定。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如遇颱風等災害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本校不另通知)
2.有關價格部份,如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等應填寫清楚,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3.電子領標時內容不得竄改,違者視同無效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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