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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mei@nhr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新臺幣5,000,000元整。
後續擴充,經契約雙方合意,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3968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新建生物製劑廠及戰略平台資源庫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401 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 號行政大樓B1 採購中心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2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竹南院區(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自行準備投標封套。網址:http://web.pcc.gov.tw/。
2.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本案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聯絡人:
(1)規格部分: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 林巧梅 小姐/先生(037-206166 #35555)。
(2)資格部分:採購中心黃小姐(037-206166 #32703)。
2.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草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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