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採購中心 徐美媛 申請人:李小姐 分機3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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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all_yuan@nhri.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院未來送件美國臨床試驗前審查(pre-IND)所需原始數據值轉換為Standard for Exchange of Nonclinical Data格式,經契約雙方合意,得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0,000元,執行期限為:本案履約完成驗收後36個月內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行政大樓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行政大樓 採購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證或設立者。
資格與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七、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八、詳見投標須知、投標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及規格需求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
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
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
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
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1)需有通過US FDA 稽核證明。
(2)需有衛福部GLP自願性稽核證明。
(3)有AAALAC認證之動物房及相關證明。
(4)需通過TAF或OECD GLP優良實驗室操作(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 符合性登錄資格。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1)病理判讀團隊需有美國毒理病理師證照。
註: 投標廠商可與美國病理公司合作,但投標時需提供雙方合作聲明書。
(2)需提供美國品保協會之品保人員證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與地點】
(1)電子領標: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自行準備投標封套密封後
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本案不另備書面招標文
件。
【其他】
本案聯絡人:
(1)規格部分:感疫所 李小姐 (037)206166分機37715。
(4)資格部分:採購中心 徐小姐(037)206166分機3270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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