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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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圖說工本費計貳佰元整。郵購者請附匯票,受款人指名國立岡山高級中學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有須有餐館業、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務之相關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105年07月31日)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
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3.敎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23328101、傳真:04-23335545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4.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電話:(02)29188888
5.高雄市調查站
地址: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7)7458888
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8.廠商應於106年2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之期間內供餐,中餐上午11點40分前、晚餐下午17點30分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9.簡報時間訂於106年1月13日上午9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