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十一巷二弄六號二樓
電子郵件信箱
james60111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十一巷二弄六號二樓會務部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十一巷二弄六號二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十一巷二弄六號二樓會務部
履約期限
開決標後次日起3天內完成合約手續且於50天內完成驗收與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履約實績證明文件。
(2)現場完成勘查證明書。
(3)投標本案冷藏設備型錄。
(4)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如欲勘看現場,請於本會上班時間,事先電話預約(08)8892087轉786陳堅民先生。
2.如需通訊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寄至946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1巷2弄6號2樓-會務部(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標單文件費200元整(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7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標單工本費或回郵不足者,本會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倘投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會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投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會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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