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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時間為111.08.29至112.06.30止。
金額約18,000,000元,以實際用餐人數結算。
預估用餐人數約2000人,用餐天數200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2月18日屏府教前字第11006094500號函頒布契約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應檢附證件:
1.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最近期納稅證明(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3.投保證明。
4.員工健康檢查紀錄。
5.營養師證明。
6.其他:詳如招標文件清單。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將規定之證明文件、企劃書9份等投標文件一併封裝,依規定期限內送達,否則視為無效標。
(二)評選作業時間、地點:開標當日下午2時30分整於本校智慧學習教室。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置方式(以下任選一種):
1.紙本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210元。
2.光碟片新台幣100元整(含圖說),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2元。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17時30分(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五)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校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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