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大光里大光路79號之6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a91355108@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大光里大光路79號之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一份新台幣500元整、現場領標及付款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大光里大光路79號之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屏東縣恆春鎮大光里大光路79號之66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碎冰機~訂製、買賣、修理的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本工程保固結構物為3年,非結構物為1年
2. 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3. 工程內容查詢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4. 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
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5. 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6. 本工程結算驗收後,經費俟上級補助款核撥本所後,再行支付。
7. 本工程得標廠商依規定繳交覆約保證金至決標金額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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