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市瑞光路三段96號 採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分新台幣500.- ; 現金TWD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60號 約翰大樓六樓簡報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市瑞光路三段96號 採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1.最近一年期間之營業稅款繳納收據聯及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2.本年度丙級同業公會會員證.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票據交換所三年以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最近三年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書影本。
5.廠商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三佰萬元。
6.丙級綜合營造業資格文件(加蓋印鑑章之與正本相符影本)
(1)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營造業登記證
7.室內設計裝修商業資格文件(加蓋印鑑章之與正本相符影本)
(1) 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3) 公會會員證
8.設立(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加蓋印鑑章之與正本相符影本):如設立登記(變更)事項卡、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等
9.印鑑證明文件(加蓋印鑑章之與正本相符影本):如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或法院公證或認證之文件,經政府機關核發,並有登載廠商及負責人印鑑之文件。
PS : 繳驗上述文件,需以原尺寸處理不得縮小或放大,請先確認無誤後再送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二) 實績說明:
1. 最近十年(自領標日起算)完成相關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養護機構、社福機構、醫療院所)。其單一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一千二佰伍拾萬元。
2.持有業主正式驗收合格之完工證明。工程契約或完工驗收證明書需註明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地號)、業主、承包廠商(承包廠商名稱須與本案投標廠商一致)
(三) 訂正說明:
電梯防火捲簾(圖PL-28~30)為每層皆有,標單內單位與電梯數量邏輯相同,其單位為誤植為「樘」故該單位應修正為「式」。
(四)有關押標金繳納相關規定:
1.請詳閱投標須知第36及37條。
2.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
3.未採線上繳納者,其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
a. 匯款銀行:臺灣銀行 台銀屏東
銀行代碼:004-0174
匯款戶名:屏基醫療財團法人
匯款帳號:017008103926
b. 地址:900屏東市瑞光路三段96號 (會計室)
電話:08-7368686轉790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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